1.I组设备
(a)M1类(category M1)是非常高的防护等级。此类设备用在地下矿山中,以及此矿山甲烷和/或可燃性粉尘会产生危险性;在此类中的设备通过以下保护方式来给予特征:倘若一种保护方式出现故障,至少一种独立的第二种方式提供必要的防护水平;倘若产生两种独立故障,应保证必要的防护水平。
(b)M2类设备是高等级的防护。此类设备用在地下矿山中,以及此矿山甲烷和/或可燃性粉尘可能会产生危险性;倘若在爆炸性气体中,此设备可断电。
2.II组设备
(a)1类是非常高的防护等级。在此类中的设备用在由空气和气体,蒸汽或雾混合气体或空气/粉尘混合物引起的爆炸性气体区域中,并持续长期或频繁存在。在此类中的设备通过以下保护方式来给予特征:倘若一种保护方式出现故障,至少一种独立的第二种方式提供必要的防护水平;倘若产生两种独立故障,应保证必要的防护水平。
(b)2类是高防护等级。此类中的设备在气体,蒸汽,雾或空气/粉尘混合物的爆炸性气体中可能产生爆炸。
(c)3类是普通防护等级。此类中的设备在气体,蒸汽,雾或空气/粉尘混合物的爆炸性气体中不可能产生爆炸。假如产生,可能是偶尔或是短期的。
如果设备被用于0、1或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G(气体、蒸气/薄雾):
0区 1区 2区
1G类设备 2G 类设备 3G类设备
如果设备被用于20、21或2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D(粉尘):
20区 21区 22区
1D类设备 2D 类设备 3D类设备
根据拟使用的危险区域选择符合ATEX 94/9/EC指令要求的设备。ATEX 1999/92/EC规定:0区场所只能用1类设备;1区场所只能用1类和2类设备;2区场所只能用1、2和3类设备。